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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政要闻] 知识产权10大案例公布 园博园吉祥物被诉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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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5 20:39: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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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10大案例公布 园博园吉祥物被诉侵权
今(25号)上午,重庆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2011年《重庆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并发布了2011全 市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著作权案件仍排第一 专利权案件比例有所下降2011年,全市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案件1438件,同比增长79.75%,结案率达到86.79%,著作权纠纷案件仍然占较大比重,占在新收知识产权案件的71.07%。据市高院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网吧侵权案件,各基层法院裁决标准有所不同的情况, 市高院确立了审理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系列案件审判中的侵权认定标准、赔偿原则等,且部分被最高法院采纳。此外,与全国专利权案件诉讼比例走高相比,重庆专利权案件与前几年相比,比例降低,且技术含金量不高。10大知识产权案例公布 园博园吉祥物被诉侵权这十大案件包括:“重庆香江家居”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贝尔高林”商标专用权纠纷案、“有友”微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案、“红盖头”商标专用权纠纷案、重庆“家乐福”侵犯著作权纠纷案、“园博园吉祥物”侵犯著作权纠纷案、“重庆市第四人民医院”不正当竞争纠纷案、“长寿你我他商贸有限公司”、“四川唐朝老窖”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田婆婆”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刘朝明等”假冒注册商标罪案。典型案例分析:案情摘要:原告爱弥儿幼儿园从2009年8月起采用名为“苗苗”的卡通造型作为其吉祥物标志进行了广泛使用。“苗苗”为黄色脸庞、绿色身体的卡通娃娃形象,头顶有两片绿叶。第八届中国(重庆)国际园林博览会由被告园林学会、公园协会、园林局、北部新区管委会承办,博览会所采用的吉祥物为被告鼎正公司设计的“山娃”卡通造型。“山娃”为通体绿色并伴有色泽明暗渐变的卡通娃娃形象,其头部椭圆,头顶亦有两片绿叶。原告认为“山娃”卡通图案与其“苗苗”卡通图案在造型、色彩、寓意等方面均构成实质性相似,侵犯了原告对“苗苗”卡通图案所享有的著作权,遂诉至法院,要求判令五被告停止侵权并连带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和为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10000元。法院审判:判断作品与作品是否相同或实质性相似,首先应当明确排除作品的思想、观点内涵而重点关注其外在表达方式。“苗苗”和“山娃”在题材选择和构思立意上存在相互重合之处,二者存在相近似的创意原点,但著作权法并不保护作品的主题或创意思想,而重在对作品表现手法或表达方式的保护。就具体形象表达来看,“苗苗”与“山娃”在构图细节、色彩渲染、整体形象气质等方面均存在较为明显的区别,从而构成了本质不同的两个独立的作品,故此,“山娃”不构成对“苗苗”著作权的侵犯。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新闻延伸: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今年的主题是“天才创新家”。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科学和文学艺术等领域内,基于脑力劳动创造完成的智力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传统的知识产权是专利权、商标权和版权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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