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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政要闻] 我巫溪县召开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工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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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8 10:18: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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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教委主任何福正、副主任刘星火与各校签订责任书

巫溪县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工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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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3月31日上午,巫溪县巫溪教委组织召开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工作会。巫溪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教育工委书记邓巨波,巫溪教委领导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全县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参加会议。会议由巫溪教委副主任文泽远主持。  
基教科负责任在会上传达了重庆市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现场会暨2010年度基础教育工作例会精神,分析了当前全县各学校在执行教育法规制度、规范办学行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如何贯彻市上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依法治校,依规办学的建议意见。  
巫溪教委主任何福正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他说,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工作意义重大,要站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社会稳定的高度,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强化督查,严格问责,下大力气纠正教育系统各种违规违纪等不良风气,并动真格从严从快查处教师违规事件,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对部分学校和教师不满的强烈呼声,切实维护好教育良好的外部形象。他强调,规范办学行为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争取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理解支持教育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是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手段,各校要认真学习教育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及时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强化管理,完善制度,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开齐并上好每一门课,扎扎实实推进实施素质教育。?  
巫溪教委副主任刘星火指出,一是要牢固树立依法办学、依规办学的理念,做到有章可循、照章办事;二是要规范招生,在义务教育阶段,坚决做到“五不准”,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突出问题;三是要以“五个校园”为抓手,以教学为中心,以教改为突破口,以管理为着力点,实实在在地做好学校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会上,巫溪教委主任何福正、副主任刘星火与各校签订了《巫溪县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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