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烟区域不见烟草制品 根据禁烟要求,凡是禁烟单位都必须达到以下要求:一是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做到无吸烟现象、无烟具、无烟头、无烟味;二是倡导单位区域内商店、小卖部不出售烟草制品;三是工作人员吸烟率明显下降;四是外来人员吸烟得到有效劝阻。 文件还要求,市交委负责全市公交系统无烟环境创建工作,开展全市各类公共交通工具及室内等候厅、售票厅的无烟环境创建工作,指导、督促区县(自治县)公交系统开展创建活动;市文化广电局负责牵头组织文化娱乐场所无烟环境创建工作;市文化执法总队负责文化娱乐场所无烟环境创建日常监管工作;市体育局负责系统内体育场所无烟环境创建及监督管理工作;市商委负责在各类商场、超市和餐饮场所开展无烟环境创建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对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且不听劝阻引发的治安案件依法进行处理。 公共交通不再打烟草广告 目前,还有烟草企业依托公交车站台、出租车顶灯等媒介打烟草广告。因此,此项工作将重点在全市各类公共交通工具及室内等候厅、售票厅中开展,并明确市工商局负责取缔在公交站台、出租车顶灯等处设置的烟草广告。 文件特别说明,市卫生局、市政府法制办应按照2012年市政府立法计划,推进《重庆市防止二手烟草烟雾危害条例》的立法工作,为全市公共场所禁烟工作提供法律支撑。 重庆晚报记者 黎奎 实习生 黎莹婷 (重庆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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